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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新股改革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 遏制炒新行为

2013年12月02日 19:17    来源: 新华网    

  证监会11月30日下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

  新股发行改革意见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了股票发行审核需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改革之后的监管部门和发审委只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判断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改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符合中央决定中市场化方向。

  另外,本次意见稿进一步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基本符合市场此前预期。

  此次《意见》落地,意味着IPO重启窗口将正式打开,IPO靴子的落地,对市场来说也是一个不确定因素的消除,我们认为对市场整体影响偏正面。

  依据历史经验,历次IPO重启带来的价值外冲击对指数都很难产生系统性影响,过往7次IPO由暂停到重启的统计数据显示,上证指数首日、首周、首月的超额收益均未体现出明显的趋势变化。而落实到改革和转型的大棋局中,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意见透露着更加强烈的市场化信号,不仅有利于降低一直以来国内股票资产所承受的制度性折价,而且配合优先股试点对于金融股经营压力的改善,也有助于降低隐含在目前很多低估值蓝筹股领域的高风险溢价,这些对于A股市场的估值实际上都构成了正面支撑。

  总体而言,市场趋势与经济增长、流动性和风险偏好等因素有关,IPO的开闸不会改变市场既定的根本趋势,我们对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持积极乐观态度,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有助于对股票资产的估值形成正面支撑。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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