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中,险种的归类将影响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再保、利润结算等方面,最重要的影响在于理赔。
保险公司将于明年起销售新残疾定义产品,同时,由于伤残范围扩大推高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新产品或将提价。
2014年1月1日开始,意外险的保障将扩容,《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开始实施。
业内表示,“考虑到新标准扩大了伤残范围,会推高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新产品或将提价。不过,由于保险公司最高只会赔付既定的保额,因此影响不会太大”。
意外险保障扩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这意味着已沿用14年之久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将被废止。据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操作细则》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式向行业下发。《新标准》中伤残等级划分更细、更全。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伤残条目,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
其中,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八大门类。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特别细化了原标准中广受争议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的有关描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10级轻度残疾保障,针对1—10个等级明确了100%—10%的给付比例等。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险种的归类将影响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和再保、利润结算等方面,但最重要的影响在于理赔环节,“新版意外险伤残标准的出台,在扩大意外险理赔范围的同时,也将为理赔带来麻烦”。
新产品或将提价
根据新标准的要求,保监会早前向中保协及各险企下发了《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需要调整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保险条款,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和条款更换工作。对于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确保产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长城人寿在率先推出一款新的意外险产品——安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该产品最大的特色就是根据新标准定价,目前在保险业内尚属首次。
随着新标准实施的临近,不少险企均已做出相应调整。一家银行系寿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公司已经成立了项目工作组,涉及产品、客服、核保理赔、IT等多个部门,“目前,产品方面已经全部更新了残疾标准,12月前将全部完成新产品报备,保证明年起新残疾定义产品销售。”
针对业界普遍关心的意外险价格会否随着条目的扩容而涨价,业内人士表示:“考虑到新标准扩大了伤残范围会推高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新产品或将提价。不过,由于保险公司最高只会赔付既定的保额,因此影响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