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IPO重启进入倒计时

2013年12月01日 08:35    来源: 北京晨报    

  暂停一年之久的IPO即将重新开闸。昨天下午,中国证监会召开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称,这是从股票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的重要步骤。而这也意味着IPO重启进入倒计时阶段。

  自2012年11月浙江世宝登陆中小板后,A股市场再没有过新股上市发行。

  中国股市设立以来,已经历过8次新股发行暂停、7次恢复发行。相关统计显示,前7次恢复发行后的首个交易日,上证综指5次下跌、2次上涨。

  ■深度解读

  不影响中长期走势

  证监会昨天强调,发行节奏的市场化,并不意味着目前已通过发审会的80余家企业马上就全部发行完毕。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企业需要按照新的改革意见对申报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并履行相关程序,明年1月31日前完不成上述工作的过会企业还需要补充最新财务数据等。

  针对投资者关心的新股发行重启是否会影响市场走势的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恢复新股发行并不决定股市中长期走势。

  信披违法中介赔偿

  据悉,《意见》从多个方面制定措施,加强投资者保护。其中规定,促进公平合理定价,限制发行人定高价,防止投资者报高价,抑制上市后盲目炒作新股。比如,把减持与发行价挂钩。新股配售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调整回拨机制和网上配售机制,如果中小投资者申购踊跃,网上发行股票的数量最高可达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80%。明确了信息披露重大违法时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市场决定发行节奏

  本次改革之后,监管部门和发审会将只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判断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改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

  今后发行节奏将更加市场化,证监会不再管制询价、定价、配售的具体过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并根据询价情况自主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市场化机制遏“三高”

  针对市场关心的新股“三高”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此次改革通过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平衡供需,抑制高定价。一方面,新股发行快慢、多少更多地由市场决定,使发行价格更加真实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另一方面,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

  在定价的市场化约束方面,针对发行人,《意见》把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限制发行人定高价。如果定价过高,上市后一段时间内股价跌破发行价,发行人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需要按承诺自动延长持股锁定期。

  为注册制改革打基础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注册制不是简单的登记生效制,不能将注册制理解为不管了,就是登记备案,自动生效,也不是说股票发行不要审了,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随便发了,而是审核方式要改革。他说,注册制改革需要法律的修改,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也需要市场逐步适应和过渡,是一个连续的、循序渐进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本次改革将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创业板禁止借壳上市

  针对市场反映比较强烈的壳资源炒作等问题,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借壳上市审核严格执行IPO上市标准,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上市。

  ■专家分析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 杨德龙:IPO重启已经在市场的预期之内,预计对大盘的影响应该不大。目前,排队上市的公司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为主,主板公司很少,因此,对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冲击应该更大。对二级市场资金分流作用不大。

  首创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 王剑辉:新政将促进lPO市场的活跃度和优劣分化,减少寻租环节。随着进入门槛降低、网下报价约束性的加强、网上申购条件的限制增加,“炒新”将逐步减少。IPO重启对市场影响整体上中性偏好。

  联讯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 曹卫东:《意见》反映IPO将向注册制过渡,对于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中介机构将予以重罚,证监会将回归到监管本质,证券法要修改,对投资者要求很高,目前中国市场还不是有效市场。方向已定,道路曲折,前途光明。

 


(责任编辑: 马欣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