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两市关于股东、高管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突然多了起来。一组数据证实了这种现象:据《证券日报》不完全统计,11月25日至11月29日的五天时间里,两市就有29家公司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或高管有减持行为。
除了机构股东减持、高管减持之外,个人股东减持行为也是其中不容小觑的力量,而多家公司在公告中称,个人股东减持过后,持股比例已低于5%,即这些股东如果再度减持,将不再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信息。
对于减持的目的,有些公司的公告中进行了解释,例如:某家遭到董事长减持的上市公司发公告称,董事长出于自身的财务安排,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而另一家被大股东和董事长同时减持的公司发布的减持公告则表示,接到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函告,大股东来函称,为改善员工生活,提高员工福利,让员工充分分享到企业发展成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但本年度内不再减持。而董事长则在告知函里表示,“为了改善生活,提高生活品质,于2013年1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但本年度内不再减持。”
对于许多被减持的上市公司而言,减持股东的重要性不言自喻:许多减持股东持股比例可观、减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管层。也有的股东在减持公告中称,这是公司上市以来第一次减持股份。
不过,大多数被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东并没有给出减持的理由,也未做出不再减持的承诺。需要注意的是,在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队伍中,风险投资公司或股权投资公司占据的比例相当可观,而这些公司在减持公告中,大多未给予不再减持的承诺。(证券日报 桂小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