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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建存:引进民资需完善制度改革

2013年11月26日 15:0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立时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再次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

  其实早在今年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已经成为重要议题。面对即将开启的民资时代,浙江金融领域的领航者们有何见解,为此,记者采访了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顾建存。

  “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之举。”顾建存如是说。

  他认为金融市场化的推进,一方面需要有制度的改革,另一方面也需要有配套条件的完善。“但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事情。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前提必须是加强监管,改革政策性金融机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但在这里面,遇到的困难将会很多。”

  他认为:“民资银行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是信任关卡,一方面民资银行可灵活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融资,另一方面,因为没有强大的保障做依靠,如何取得企业百姓的信任将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这些都需要尽快落实。”

  另外,顾建存认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一个民资金融立身的基石。(农村金融时报 温从杨 胡琼)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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