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大幅减少各类经营准入审批,更大程度激发经济活力,促进经济结构快速转型
■郑 磊
企业注册制度改革,首先在深圳和珠海横琴开展试点,借鉴香港地区和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实行商事登记制度。
2012年5月,深圳市宣布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明确支持深圳经济特区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21世纪商事登记监管新模式,深圳将尽快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注册公司不需验资不需年检可先“出生”再办证。这项改革将破解当前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的“住所难、范围难、资本难”等“三大难”问题,使创业者在深圳开办公司变得简单容易。
此次深圳的改革在八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一是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相统一的登记制度。二是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三是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四是改革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对以自然人名义从事经营者豁免商事主体登记。五是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六是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七是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八是改革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
2013年3月,深圳第一张改革后的新执照颁发,随后引发了企业注册的大潮,据统计,今年3月到9月,深圳市新登记商事主体241920户,同比增长了130%,平均每个月新增3.4万户。其中,新登记商事主体中私营企业占到了九成以上。时间仅仅过去了半年,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办公会正式提出了同样思路的企业注册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企业注册制度改革的序幕。
这是一场解放民营经济的大潮。根据公开统计,今年第二、三季度,深圳市私营企业新登记户数、注册资本、投资者人数和从业人员,同比月均分别增长90.6%、354.9%、66.1%和92%,从月均增长率来看,今年4月至9月,深圳私营企业新登记的户数是去年同期的5.24倍、注册资本是35.07倍、投资者人数是4.2倍、从业人员是5.32倍。个体工商户注册的变化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个体工商户新登记的户数、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的增长幅度为147.3%、238.8%和203.3%。而去年同期个体工商户对应的数值为-18.73%、-4.32%和-20.82%,由负增长变成了高达2倍的增长。仅从这些简单的数据就可以看到企业注册制度改革极大地释放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活力。
私营经济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一直都在发挥“就业蓄水池”的作用。今年第二、三季度,深圳新登记的私营企业吸纳就业70.8万人,个体工商户吸纳27.3万人。仅仅6个月的时间里,深圳仅新登记的个体私营业户就吸纳了98万多人就业。除了在就业方面的贡献之外,企业注册制度改革在社会财富增长方面的促进作用也非常明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关系研究”课题组发布研究成果:企业注册资本平均每增长1亿元,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490万元。大量的企业注册,势必从整体上扩大了企业注册资本总量,从而达到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作用。
由此看来,企业注册制度改革,降低了创业门槛,激活了创业活力,让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补充资本金,把属于企业自己的权利交还回去,无疑能够促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健康成长。表面上看,这是一个简政放权的做法,但却除去了压在企业身上的一个沉重而无谓的负担。这种商事登记制度早已是发达市场经济体的惯常做法,这样的改革值得赞赏。也让我们充分看到了制度红利所能产生的巨大能量。至于放宽企业注册条件是否会导致市场混乱,这是一个假命题。实际上,企业作为市场行为的主体,是否诚信经营,与注册制度没有必然联系。我们需要营造的是全社会的诚信监督体系,让社会建立起正常的循环和淘汰机制。因此,注册制度改革将倒逼企业诚信体系加快建设。另一方面,笔者认为,在给企业松绑方面,政府还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应该大幅减少各类经营准入审批。把企业能够自己决定,应该自行承担决策责任的事项的选择权交给企业,减少行政审批,那样必将会更大程度激发经济活力,促进经济结构快速转型。(证券日报 作者系招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