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调查发现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且数目惊人。报道称,2005年至2012年8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中新网11月24日)
央视曝光之后,引起房地产业界的极大关注,任志强通过微博表示,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在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交,并不违背税法,也非拖欠。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题,由于涉及房地产开发模式(房地产商一般采取滚动开发模式,一期没有完成二期工程就开始了,导致税务部门无法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对此税务总局专门发文强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并明确具体条件)和房地产企业纳税遵从(由于制度和征管因素等,如果开发商不愿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就采取措施规避税务部门土地增值税清算,使得土地增值税基本上依靠预交征收)等原因,土地增值税并未做到应收尽收,房地产企业拖欠土地增值税基本上是房地产业界的一个常态。这点,从任志强的回应可以看出,因为他尽管否认违法,但是从“可以不交”的话语中看出没有缴纳如数(按照法律要求)土地增值税的基本事实(当然具体数据应该由税务部门发布最为权威)。可以说,房地产商存在欠缴土地增值税的事实,给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首先,大量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让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大打折扣。近年来,中央加大对房地产的调控力度,不断增加房产领域的各项成本,比如20%的个人所得税、交易环节的营业税以及房产税等,但是这些税收收入规模与土地增值税相比,显得太小。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个重要税收成本,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占比较大。据一位房地产开发商介绍,一般中小型项目,土地增值税差不多约占成本的3%~5%。如果土地增值税能够做到应收尽收,那么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就会增大,使得房地产开发商没有更多的资金占地圈地,通过所谓的“地王”策略影响房价走势,同时他们也没有更多的闲置资金来囤房炒作房价。所以,土地增值税依法征税关系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全面落实。
其次,土地增值税的依法征收,更体现国家对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3.8万亿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的土地资源增值收益被少数房地产企业占有。因为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的增值收益为征收对象的一个税种,这使得土地增值税又兼具资源税性质。国家通过土地增值税这一税种实现对土地资源课税,以体现土地全民所有的属性并对其增值收益进行分配等。所以,加强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做到土地增值税应收尽收,是保护国家土地资源、让全民参与土地资源增值收益分配的重要举措。现在,大量房地产企业拖欠土地增值税,造成国家资源浪费(大量房地产企业囤地并未开发造成土地浪费)。
最后,大量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更让国家税收法律权威大打折扣。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征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税收是对居民财产的无偿征收,所以在税收领域落实依法治税,对于依法治国的正面影响意义重大。现在,全社会紧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未依法纳税,大量拖欠土地增值税,这一事件对于依法治税的伤害和影响非常重大,对于税法权威性的伤害也非常重大。所以,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角度来看,国家决不容许大量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