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网站18日发布消息,国家统计局已制定了修订《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初步计划和框架,拟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形成《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4)》最终文本,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介绍说,根据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简称2008年SN A )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国家统计局拟在以下一些方面进行对原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重点修订:
———将研究与开发支出计入国内生产总值(G D P)。近年来,我国研究与开发支出数量增加很多,研究与开发活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其资本属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有必要依据2008年SN A,将研究与开发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 D P。
———改进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方法。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逐步成熟,有必要采用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市场租金法测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
———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计入财产收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已成为我国农民收入重要的组成部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计入财产收入,将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
———将雇员股票期权计入劳动者报酬。目前,雇员股票期权制度正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和实施,因此有必要按照2008年SN A的建议,将雇员股票期权计入劳动者报酬。目前,我国政府统计制度中还没有包括雇员股票期权统计指标,今后应增加相应统计指标。
许宪春说,采用新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G D P等重要指标数据,以及这些指标修订后的历史数据,拟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按程序对外发布。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