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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单是利率市场化突破点

2013年11月19日 07:0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项峥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特别是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如何推进?笔者认为,同业存单是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突破点。

  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能够看出其中端倪,报告指出:“近期有序推进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开展贷款基础利率报价、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工作”。这表明,存款利率市场化将迈出实质步伐,同业存款试水将为最终全面放开存款利率管制积累经验,唱响金融市场化改革号角。

  认为试水同业存单是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突破点,一方面是因为同业存单的参与者均为金融机构,货币当局可以实施有效控制,避免因存款利率放开引发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另一方面是出于有效引导金融机构适应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需要,让金融机构逐步适应资金来源价格市场化的经营环境,同时督促其提高利率定价能力。实践表明,在条件并不具备的情况下,过早放开居民存款利率管制,可能会引发系列问题,增加金融不稳定。早在1986年,我国也曾引入大额存单,但出现了伪造银行存单诈骗犯罪以及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最终这项业务于1997年被人民银行完全暂停。

  当前我国试水同业存单具备坚实的金融市场基础。一是同业业务扩张较快。在传统信贷业务扩张受限和存贷比监管约束不断增强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模呈现快速扩张态势。据有关统计,近三年我国银行业同业资产规模年均增长超过30%,同业负债规模年均增长超过20%,并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同业负债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流动性的重要来源。同业负债具备批发金融特征。依托于发达的货币市场,商业银行可随时利用同业负债弥补流动性不足。且商业银行在同业负债业务上拥有一定主动性,不像营销公众存款,即使主观努力也未必取得预期成效。三是同业业务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货币市场同业拆借与回购业务,资金价格已经完全随行就市,金融机构也已经完全适应同业业务价格市场化的经营环境。而同业拆借与回购等传统业务和同业存单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少数几家机构的私下交易,而后者可以集中并连续公开交易,因而更能发现同业资金的真实价格,这真正体现出利率市场化的终极要求。

  从同业存单即将试水到存款利率管制的全面放开,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会产生一些风险或无法预料的情况。这不仅需要金融机构按照微观审慎经营原则,全面核算经营成本,提高利率定价能力;而且还要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自发形成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约束。此外,存款保险基本制度的建立也不可或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款人风险意识培养和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也亟须跟进。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的刚性兑付问题也需要彻底解决。因此,按照大胆改革、审慎推进的要求,在金融机构最熟悉的同业负债业务上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逐步积累相关经验,是一个非常积极稳妥的作法,真正体现出我国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能力日趋提升。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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