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莞11月13日电 记者今天从广东东莞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该市13日出台了《东莞市鼓励企业挂牌全国股转系统暂行办法》,鼓励东莞市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对于成功挂牌挂牌的企业,东莞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东莞市相关官员指出,纵观全球资本市场,全国股转系统市场是构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熟的全国股转系统市场不但可以满足挂牌企业的融资需求,也是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市场的蓄水池。
截至2012年底,东莞市共有中小微企业15.09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微企业共4051户,拓宽融资渠道一直是东莞市中小企业顺利进行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而全国股转系统全国扩容为东莞市中小企业打开一条新的融资之路。
该官员表示,东莞市政府此次出台办法,主要是通过“新三板”为东莞市成长性、创新性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融资服务。该办法适用于在东莞市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拟在全国股转系统或已成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
该官员透露,根据《办法》,对于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在挂牌成功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转板奖励方面,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申请转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对成功转板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同时享受《东莞市培育企业上市操作流程》“已上市企业资助”的奖励政策。企业采用“买壳”、“借壳”方式实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首次将挂牌企业注册地迁入东莞的,或异地已挂牌企业首次将注册地迁入东莞的,享受转板鼓励有关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