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专电 (记者王晓洁)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信贷机构得以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综合判断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这将推动我国征信系统信用评分模式转变。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处长袁新峰表示,上述“征信系统”的全称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由央行建成,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当下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大大扩展了征信体系的数据范畴,这将推动传统信用评分模式的转变。
“传统金融模式下,银行只能通过历史信贷信息判断授信对象的信用水平。而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信贷机构可广泛应用信用评分模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物流信息、资金流信息等互联网大数据综合判断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袁新峰表示。
然而,目前新型放贷主体的信用信息尚未被纳入征信系统。征信系统的数据主要来源并服务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传统意义上的信贷机构,P2P机构、网商小额贷款机构等新型信贷平台的信贷数据游离于征信体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