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不得通过行政手段指定直接交易的对象、电量和电价,不得指定交易的降价优惠幅度。
通知称,最近发现,部分省(区)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为名,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指定交易对象、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违背市场原则,也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各地要在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的原则开展直接交易。参与交易的标准和政策确定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一视同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交易规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工作方案、交易规则、输配电价以及参与的标准、企业名单应予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按照国家关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政策开展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