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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商品期权推出条件已具备

2013年10月28日 08:07    来源: 期货日报    

  目前国内期市资金规模超2200亿元,境外期交所仍不得在境内设交割库

  下半年以来,不仅期货品种的审批效率在提高,期权推出的步伐也在加快。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周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商品期权推出的条件已经具备,证监会正在组织和协调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等市场相关各方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新闻发言人表示,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对商品期权都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和积累。不同于期货品种,期权是一个全新的衍生产品,定价较为复杂,市场熟悉程度不高,而且上市期权涉及制度、规则、技术、宣传、人才等诸多方面的准备工作,目前仍在积极推进。

  今年下半年以来,证监会加快了期货品种的审批。对此,新闻发言人表示,近年来不少企业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行业协会等渠道呼吁上市更多期货品种,以满足定价和避险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现货市场基础逐步具备,各方对期货市场的认识趋于统一,一些重大期货品种的上市条件得以具备。证监会顺应市场的需要,改进了流程,提高了效率,加快了品种审批的步伐。

  新闻发言人表示,上市新品种可能会引起资金特别是投机资金的重新配置,但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品种的流动性。期货日报记者获悉,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参与者达到77万户,资金规模超过2200亿元,两者都在稳步增长,这与新品种、新产业、新客户都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期货市场的资金使用率一直在40%左右,近期略有升高,但也没有超过45%,整体上看不存在资金紧张或者不足的状况。

  对于境外交易所可否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商品交割仓库的问题,新闻发言人指出,为保障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和促进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稳步发展,目前境外期货交易所不得在我国境内设立或指定商品期货交割仓库。

  对于原油期货的准备工作进展,新闻发言人表示,上期所正抓紧搭建筹备原油期货平台工作,加快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 张海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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