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月,本轮IPO窗口关闭时间已经持续整整一年。昨日市场有传言称,IPO重启将伴随优先股的推出。目前证监会未对此传言予以回应,但是从此前证监会的公开表态来看,发行体制将进行较大幅度改革,优先股作为一种机制上的创新的确有可能与IPO重启相伴随。但更重要的改革仍然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发行核准制逐步向注册制过渡铺路。
去年10月,IPO在市场的喋喋不休中暂停。中小投资者抱怨IPO从市场抽血,但是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行政审批代替市场的调节作用,发行定价长期难以在市场环境下取得均衡。或者发行价格过高,或者上市后被爆炒,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投资如果选择长期持有,往往更容易遭受损失。
暂停IPO也并非证监会所愿。长期停发新股不但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股权融资活动,也极大限制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系统的代表委员们一度统一口径,不言IPO暂停,只说是“发行节奏放缓”。现在一年时间过去,节奏放缓难再自圆其说。
为了尽早重启IPO、恢复市场功能,证监会今年6月份公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这已经是最近4年证监会进行的第三轮发行体制改革,但是上述文件主要涉及的依然是技术性问题,比如取消25%市盈率定价门槛、允许承销商自主配售、增加网下配售比例等。
发行改革公开征求意见在业界引发诸多争论。有市场人士称改革意见“没有触及灵魂”,也有人指出证监会应该首先改革自己的行政审批方式。一位知名学者则对记者表示,改革方案中技术性的内容越多,越容易产生漏洞,结果反反复复不断修改,最终不但解决不了市场的问题,监管部门的信誉也受到影响。
这些意见显然也受到了更高层的重视。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意见稿之所以迟迟没有正式公布,原因在于国务院层面要求证监会进一步修改完善。
国庆假期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针对IPO何时重启的问题表态说,“必须对过去的IPO办法进行较大的改革”,“重启IPO必须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重在改革,重在理顺新股发行体制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各参与方归位尽责”。
上述知情人士分析认为,这段表态实际上已经明确传递出证监会将大幅度改革IPO办法的决心。其中“理顺新股发行体制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可能意味着此次改革意见的最终版本将涉及注册制的部分内容。
目前的IPO发审实行的是核准制,要向注册制过渡需要几个条件。
首先是法律法规的支持,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法》应从顶层重新设计证监会在股票发行中的监管职能。
其次是证监会完善事后监管执法和处罚的机制。对欺诈上市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严厉追责。目前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更有万福生科案先行补偿的案例。
最后是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注册制之下,监管部门不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实质性审核,但是中介机构需要担负更大的责任。眼前的经济利益与长远的生意机会相比孰轻孰重,这是需要仔细掂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