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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AA类企业将“属地放行”

2013年10月25日 07:47    来源: 人民日报     杜海涛

  海关总署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今天表示,11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

  根据改革方案,11月1日起诚信守法的AA类企业可选择在其所在地的海关办理货物申报、放行等进出口手续,不必再向货物出(进)境地海关申报,节省时间、物流等成本。海关还将对资信良好的B类出口企业,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自2014年3月1日起,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企业也将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出口通关模式。

  据悉,全国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的AA类企业达2742家,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企业数量将扩大至近32万家。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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