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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力诺“乌龙账”悬疑 江苏旷达董秘回应

2013年10月23日 08:00    来源: 经济导报     韩祖亦

  江苏旷达(002516)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力诺”)100%股权的过程,就像一出“狗血剧”。

  先是在宣布终止收购交易的一天后,又公告继续推进收购案(本报8月7日A1版、8月9日B1版曾予报道);之后,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旷达在对青海力诺关键财务数据披露时,发布的公告出现了迥然不同的3个版本,且有的数据相差30倍。

  而后者,直接导致江苏旷达于21日午间临时停牌。当日晚间,江苏旷达发布公告称,公司需要进一步核查,将自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青海力诺关键财务数据出现多个版本,确实是我们的工作失误,有两个数据出现了位置颠倒,但并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等猫腻。”22日下午,正处于风口浪尖的江苏旷达董秘徐秋对经济导报记者作出独家回应。

  真假“悬案”

  这个令人晕头转向的收购案,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奥秘”?在一片质疑声中,江苏旷达“属工作疏忽”的解释,能否得到市场的认可?

  时间倒回至8月5日晚间,历时两个月,江苏旷达对青海力诺的收购案宣告终止。“终止合作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收购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当时,山东力诺内部管理人员向导报记者透露。据悉,山东力诺持有青海力诺100%股权。

  时隔仅一日,该收购案峰回路转。江苏旷达8月6日晚间公告称,交易双方认为仍存在本次合作的前提和可能。

  之后,收购事项有了实质性进展。8月8日晚间,江苏旷达公告称,交易协议已签署,受让对价为9000万元,同时公布了多份关于收购青海力诺的公告。

  不过,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江苏旷达于8月8日晚间及6月6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等一系列公告中,关于青海力诺的经营数据存在巨大差异。

  疑点有三,首先,青海力诺2013年1至4月净利润相差千万元,由亏损-95.79万元转盈利957.07万元;其次,2012年度营业收入先为6428.04万元,后又报7773.21万元,相差近1300万元;再次,2012年度净利润出现2860.41万元、957.07万元、-95.79万元等3个不同数据,最高相差约2900万元。

  导报记者发现,2012年度营业收入7773.21万元以及2012年度净利润2860.41万元等数据,均出自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青海力诺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然而,在江苏旷达6月6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中,“隐藏”有这样一句话——“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没有证券资质,以上数据视同未经审计”。

  这一点也得到了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室马姓工作人员的证实。“我们事务所的确没有证券资质,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由上市公司采用。”

  此外,导报记者还注意到,在《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中,青海力诺2012年度净利润-95.79万元,2013年1至4月净利润957.07万元。而在审计报告中,青海力诺2012年度净利润957.07万元,2013年1至4月净利润-95.79万元。上述两组数据均出自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专字(2013)第110ZB1742号审计报告。

  “问题就出在这两组数据上,的确是我们的工作疏忽,这两组数据完全颠倒了。以致青海力诺2013年1至4月净利润和2012年度净利润出现了多个数据。”徐秋表示,事实上以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即青海力诺2012年度净利润957.07万元,2013年1至4月净利润-95.79万元。

  数据“疑云”

  “我们选择停牌,是按照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也为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徐秋表示,江苏旷达稍后会发布公告澄清,澄清公告中会采用审计报告出具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解释“为什么确定这个数据”等问题,将审计详情向公众披露。

  然而,还有一个疑点是,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虽没有证券资质,但也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国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会计司法鉴定资质、金融审计业务资质等。

  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网站首页显示,“在中注协近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该所)连续3年位列全国百强事务所,是山东省3家注册会计师人员超过百人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上述马姓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所出具的每一份审计报告均经过尽职调查,审计水平也是经得起考验的,数据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对于青海力诺的审计情况,事务所分管总经理稍后将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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