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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银行试水家族信托 法律缺位家族信托难推进

2013年10月21日 07:23    来源: 广州日报     周宇宁

  随着昔日“富一代”步入老年,财富传承和保存问题日益受到高净值人群的关注。像国外富豪那样成立一个家族信托,成了广受关注的理财方式。近日,有消息称,北京银行私人银行与北京国际信托公司合作,试水推出门槛为3000万元的家族信托。

  不过,由于各种政策法规的不成熟,目前国内已知真正成立的家族信托仅有两单,受托方分别为平安信托和招商银行私人银行。

  “家族信托”存续期仅五年

  资料显示,由北京银行推出的家族信托为单一信托,委托人限单个自然委托人,受托人为北京信托,北京银行担任信托财产托管银行及财务顾问角色,受益人可由委托人事先指定。受托资产门槛为3000万元,存续期限5年以上,为不可撤销信托。初期受托的资产类型限于现金存款,未来将有望逐步引入股权、房产等作为委托财产。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北京银行这款产品实际上仅是一款单一信托产品,与真正意义上的家族信托还有一定差距。“比如说,从期限上看,家族信托都有超长的存续期限,比如平安信托的一款家族信托存续期长达50年。而北京银行推出的产品,最短存续期仅有5年。”他说。

  真正家族信托是“定制”

  业内人士解释称,所谓家族信托,是由个人信托发展而来,即信托机构受个人/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与国内短期的“融资-借贷”式集合信托所不同,这种一般是为高净值客户定制的理财产品,不设预期年化收益率,也没有特定的项目投向,而是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去配置各类投资产品。这类信托根据客户的需求,一般都有超长的存续时间。

  以国内首单家族信托为例,平安信托推出的“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万元,不设预期年化收益率,合同期限为50年。平安信托表示,该计划不设具体投资收益目标,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需求选择性,配置市场上各类投资产品。

  而在受益人设置及信托财产的分配上,此类信托可设置他益受益人,可中途变更,限制受益人权利。在信托利益分配上可选择一次性分配,定期定量(比例)分配,不定期不定量分配,临时分配、附带条件分配等。

  业内观点

  遗产相关法规不完善成阻碍

  目前,由于国内相关法律缺位,成立真正的家族信托还存在不少障碍,因此国内不少富豪都通过国外的机构来成立家族信托。据了解,在欧美国家,信托作为一种家族财产的传承手段,能够起到规避个人资产被分割、资产被抵债或冻结查封、资产被征税等作用。

  在目前国内信托理财市场上,常见的集合信托产品一般是自益的,委托人等于受益人,而家庭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可分开。

  目前国内个人财产管理型信托在逼近10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中,所占的比例仍然极低。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第二季度,管理财产信托5480.46亿元,占比仅为5.8%。

  有信托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集合信托领域面临更为激烈的资管竞争,未来信托公司或会逐渐回归其本源业务,即财产所有权的管理业务,比如个人信托、家族信托等。

  不过,在谈及开展这类业务时,不少信托公司人士都表示受限于缺位的法律,“很难推进”。某大型信托公司相关人士指出:“我们以前也曾跟一些高端客户谈过成立家族信托的问题,但最终都因为法律问题太难界定而无法真正实现。比如说,老人过世后其合法继承人提出权益要求的话,信托项目也只能中止。目前中国没有遗产法来界定遗产的处理支配,因此很多富豪要做家族信托只能跑出国外。”

  此外,他指出,由于国内的信托产品的期限问题一般只有2~3年,在信托到期之后如何续做,操作上非常麻烦。“而国外有比较成熟的长期运作信托服务,有点类似于基金。”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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