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地方囤地捂地、严惩骗取用地指标……安徽省日前出台严管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政策规定,今后当年下达一地区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未使用完毕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省级预留指标,对骗取用地指标的次年双倍扣减。
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根据《安徽省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节约集约”原则,保障两类重点项目:列入省以上规划和计划的民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重点项目;列入全省年度“861”项目投资计划,并经发改部门优中选优后确认的重点项目。
为严控地方囤地捂地,防止不能有效利用土地,安徽新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属于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当年下达该地区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未使用完毕的;该地区上一年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上一年已征土地供地率低于50%的;未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即违法违规动工建设的。
项目投资强度不足、地方骗取用地指标等行为将受到严惩。《办法》规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预期税收、容积率等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已安排指标的2倍,扣减该市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业内专家表示,此项政策的出台,传递出安徽在土地政策调整问题上的多重信号。一方面,将最大限度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高用地指标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给地方政府随便拿地、囤地捂地生财等敲响了警钟,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