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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累坏购房人 买一套房签了1500个名

2013年08月13日 06:55   来源:北京晨报   

  经过一轮轮的筛选,白领张洁(化名)终于在2000多名购房者中被开发商抽中,如愿以偿获得了买房资格。昨天,张洁兴冲冲跑去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却拖着一只半残的手回来了——为了这个房子,居然签了1500次名字。“通过这次买房,我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从肉体到精神的折磨。”张洁无奈地说。

  “看见自己的名字就想吐”

  “我现在看见自己的名字就想吐。”昨天一早就兴冲冲地跑去签订购房合同的张洁,甩着酸痛的手腕对北京晨报记者抱怨,为了买房,她签了将近1500次名字,手已经快断了。

  今年7月,张洁幸运地抽中了一套南六环外的房子。比起选房当日的火爆氛围,合同签订的现场却异常安静,“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累的不愿意说话。”

  张洁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她特别庆幸当时没有把他老公的名字也加进去。因为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合同上要同时签两个人的名字。“我老公的名字特别难写,要把他的名字加进去,我们俩都得疯了。”

  霸王条款?不签字就别买

  为什么要签这么多次名字?据该项目销售人员表示,这是开发商的要求,目的是让购房人看清楚每一页的条款,避免日后纠纷。

  张洁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在签订5本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先提前打印了170页的草稿合同以及5份30多页的物业、车位合同和5份20多页的装修合同。要求购房者认真阅读内容并在指定位置签字,每一页右下角同样需签上全名,审核通过后,才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这样一来,算上5份正式合同和合同内部需要签名的部分,她一共签了将近1500回名字。

  “我一开始还挺认真地看条款,可看了也是白看,不签字就别买。”张洁表示,合同上的种种霸王条款让她感到不满,例如装修合同上写的都是使用某某品牌或同档次产品,这句话等于没规定品牌。收房日期销售口头承诺是2014年底,看见合同才发现是2015年6月,“销售说这样万一遇到突发状况,开发商不用承担责任。”

  购房合同签订的从严反映出政府对房产调控力度在加强。5月10日,市住建委下发通知,明确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家庭,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签订购房合同,目的是阻止一方另买房,从而起到控量作用。而在控价层面,预售许可证的价格审批也越来越严,并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三天内必须开盘销售。由于拿不到预售许可证,京城楼市自3月起出现了“断顿”现象。

  在可售房源短缺的情况下,开发商改变了定价策略。“他们将装修、车位与购房合同捆绑在一起销售,不仅可以顺利通过建委审批,还把房屋上涨的压力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张洁无奈地说。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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