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兴民钢圈“大忽悠”岂能一推了之

2013年09月23日 07:10    来源: 国际金融报     苏渝

  “一旦证监会认定其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上市公司应无条件向受此影响亏损的投资者进行索赔。不能再让投资者哑巴吃黄连——有苦不能诉。A股通过乌龙进行利益输送的事情时有发生,希望管理层严查,还市场一片透明。”

       

  光大证券摆乌龙的余波未散。兴民钢圈的乌龙摆又现。9月17日兴民钢圈发布公告称:兴民钢圈于2013年9月16日与TRANS TEXS TIRE,LLC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为其提供复合车轮(6×15)5304件,总金额为516079.20万美元。纵观兴民钢圈2012年全年的净利润也不过0.63亿元人民币。换句话说,按照兴民钢圈公告的表述,该合同涉及的采购金额相当于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510倍。兴民钢圈9月18日股价开盘直封停价13.16元。然而,追逐利好的“鸡血针”很快失去“药效”。几分钟后,兴民钢圈的股价从天堂直奔地狱而去。1000手以上超大卖单洪水般估压而出,不多时,兴民钢圈股价便躺在10.76元的跌停板价位上。虽然此后兴民钢圈数度打开跌停板,但该股至收盘时最终还是未能摆脱跌停的噩运。8.52亿元的成交量创了该股上市以来的最高纪录, 5亿多的市值灰飞烟灭,让当日追高和抢跌停板的投资者3.26亿元资金悉数全线套牢。

  兴民钢圈之所以股价从天堂到地狱,原因是其公告的合同金额是个“大忽悠”,兴民钢圈19日上午紧急临时停牌并发布公告称,周二晚间发布的公告所表述的合同金额单位有误,实际合同金额为516079.2美元而并非516079.2万美元,不仅多了一个万字,而且还是美元,这“乌龙”摆得委实有点大。

  上市公司的公告信息通常是投资者决策最可靠的参照系,来不得半点虚假,发公告不是信马由缰的儿戏,是件非常严谨的事件,不仅审了又审,核了要核,还要经董事会所有高管签字划押,确保万无一失后才能向外公布。怎么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当然,以前这类乌龙并非不是没有出过,比如,2007年5月23日哈空调公布的一则公告称:哈空调与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签署了9.88亿元芳烃空冷器的巨额供货合同。消息一出,哈空调开盘后三分钟内即被8位数巨量买单封上了涨停价16.10元,此后全天封死涨停板。以哈空调主营业务利润率计算,9.88亿元合同能为它带来2亿元以上的税前利润。如此业绩大增,没有N个涨停不足以“消化”。不过后经查证,哈空调的合同金额为9880万元,而并非报道的9.88亿元,一个小数点使两个数据之间相差了10倍。哈空调后出了一个澄清公告: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造成信息披露失误。后来,哈空调因自摆乌龙被投资者告上法庭赔偿后,加之,监管部门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这类乌龙信息披露才几乎杜绝了。

  而今,这类乌龙既然出了,责任完全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不仅要向投资者道歉,而且要承诺赔偿投资者因信息误导所受的损失。然而,兴民钢圈却在支支吾吾推卸责任,19日收盘后,针对早盘兴民钢圈的异常波动和存在明显信息披露失真的公告,国内某财经报记者联系公司证券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道:“这应该没什么大的影响吧,但是公告确实是由我们的不细致导致。”有投资者置疑:“这个乌龙公告做的太假了,应当有隐情,8个多亿的成交量说明了什么,资金趁机出逃,不排除此次暴涨暴跌有幕后推手,监管部门应该加以调查。”

  证监会主席肖钢今年5月22日在谈证监会转变职能时强调:要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一旦证监会认定其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上市公司应无条件向受此影响亏损的投资者进行索赔。不能再让投资者哑巴吃黄连——有苦不能诉。A股通过乌龙进行利益输送的事情时有发生,希望管理层严查,还市场一片透明。

  (作者系财经评论人士)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