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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钢圈从涨停到跌停 “乌龙”公告或惹赔偿

2013年09月18日 14:17    来源: 中国证券网    

  昨晚,兴民钢圈一则采购金额明显有矛盾之处的订单公告,令其股价今天上演了一波“过山车”行情,两分钟内股价从涨停打至跌停板。股价异动很快引起监管层注意,并被临时停牌。午间公司修正了数据错误,并于下午复牌。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认为,兴民钢圈此举至少构成虚假陈述,股民若因此遭受损失,可申请民事赔偿。

  新民钢圈昨晚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与TRANS TEXS TIRE,LLC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131A301XM), 合同约定公司为其提供复合车轮(6×15)5304件,总金额为516,079.20万美元(折合约317.34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516,079.20万美元,不等于括弧内的人民币金额。这应该是多了个“万”字,从而将合同金额放大了万倍。公司午间发布修正公告指出,原公告“合同基本情况”中:“合同约定公司为其提供复合车轮(6×15)5304件,总金额为 516,079.20 万美元(折合约 317.34万元人民币)。”现更正为“合同约定公司为其提供复合车轮(6×15)5304件,总金额为516,079.20美元(折合约317.34万元人民币)。”公司承认原公告确实多了个“万”字。而且,公司签约方的名字,原公告也有错误。

  熟悉公司的人士指出,该公司近期股价持续上涨,从7月初的7.7元陆续涨到今天最高13.16元,期间一直传闻公司可能跟特斯拉合作。此时突现乌龙公告,并巨额成交,不仅让投资者心生疑问,这真是无意笔误?那些看了错误公告在今天涨停板买入的投资者,是否据此提出赔偿?

  对此,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兴民钢圈“乌龙合同”一事,已经造成股价巨幅波动,至少属于虚假陈述中的重大过失行为。另外,由于在合同公告发布前,公司股价已持续上涨,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真实情况,到底是失误,还是故意为之;在公司股价持续上涨期间,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等行为。当然,上市公司在发布公告时难免出现笔误,不过考虑到兴民钢圈在发布错误公告后第二天就及时发布了更正公告,更正及时,监管部门可从轻处罚。

  对于股民赔偿方面,张远忠表示,投资者可以通过律师从提起民事赔偿,不过此前没有过因发布错误公告而进行赔偿的先例。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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