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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为何不愿代理保险?

2013年09月14日 07:31   来源:证券日报   

  近期,一位江苏金融办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多家保险公司欲借助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计划实施并不成功。一方面,保监会对保险代理资格审批趋严,提高了渠道门槛;另一方面,小贷公司对代理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也不高。

  险企拓渠道增营收

  今年以来,保险公司通过拓展各种新渠道来增加保费收入,比如近期多省市开展的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针对个人和企业的保单质押贷款等。

  前不久,江苏省某寿险公司就开始推广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作销售保险的计划,希望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的代理渠道增加营收。

  记者在一份《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苏金融办发〔2013〕38号)中看到,保险公司为小贷公司设计了两款可代理保险产品。

  一款是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其被保险人是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并获得贷款的自然人或获得贷款的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该产品同时承担借款人遭受意外事故后的赔偿责任,第一受益人为向被保险人提供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用于优先偿还其贷款本息。

  另一款保险是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组合产品。该产品可承保的主要风险包括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一般身故或全残、意外住院医疗津贴。同时,该产品可以为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并获得贷款的自然人及其亲朋或获得贷款的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提供保险保障,防范借款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力偿还贷款的风险。

  不难发现,这两款产品都旨在降低借款方发生意外的风险,减轻小贷公司的贷款压力,从寿险角度为借款人或企业增加信用。

  此外,在服务实体经济、增加保险公司营收渠道方面,今年以来包括人保财险、华泰财险多家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银行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贷款额度最高已经达到500万元。

  门槛提高小贷公司积极性不高

  尽管小贷公司代理保险可以为险企增收,不过,到目前为止,由于保监会对代理资格门槛的提高,取得保险代理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多。同时,小贷公司自身也缺乏代理积极性。

  为解决保险代理乱象的源头问题,去年3月保监会就发布《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许可以及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并在去年6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规定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可继续受理外,暂停其余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进一步提高了代理资质门槛。

  其实,小贷公司代理保险的手续费其实比较可观。据记者了解,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代理手续费率原则上不低于20%,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组合产品代理手续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

  此前,《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中规定,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险种手续费率支付的最高上限规定如下:分红型两全寿险期缴产品在整个缴费期间内的手续费总额不得超过单期保费的10%;普通型两全寿险期缴产品在整个缴费期间内的手续费总额不得超过单期保费的15%;一年期及以下意外伤害保险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10%。

  一位多年负责银保产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险企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支付给银邮机构的手续费有所上浮,相比银邮机构的手续费而言,上述保险公司支付给小贷公司的手续费并不低。不过,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为借款方上保险对小贷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但由于监管门槛提高以及流程的繁琐,小贷公司的积极性不高。

  据介绍,要代理保险,小额贷款公司得先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然后双方洽谈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再开展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另外还需要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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