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自己的两辆投保车相撞的话,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维修费?近日,静安区法院审理一起类似案件,审判结果是撞了白撞,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本市某储运有限公司就其拥有机动车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然而在2011年4月3日,该公司的驾驶员王某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撞损了该公司另外一辆投保机动车,被撞车辆维修花了4.8万。随后该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了拒绝。
法庭认为,肇事车辆与受损车辆同为一家公司,不可能产生相互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应对此种财产损失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遂法院判决该储运公司的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