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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试点条件已具备 年内或首批放行农行浦发

2013年09月09日 11:26   来源:西安晚报   

  日前,证监会答复湖南籍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建议时称建立优先股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开展试点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事实上,据经济观察报了解,优先股的推出正由证监会牵头,银监会、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人大法工委等联合积极推进,相关细则由上交所在拟定,争取在年内推出。

  经济观察报从浦发银行和中金公司人士处了解到,农行和浦发银行将作为试点首批发行优先股。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是指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于普通股,通常为固定股利。 据《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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