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日K线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高管采取责令参加培训措施——9月6日,证监会这三大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落在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头上,这家公司就是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的北大荒(600598)。
信息披露存在违规问题
从黑龙江证监局开出的这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看,主要指向北大荒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一、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北大荒下属子公司发生十余起诉讼,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达7.37亿元,超过了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除部分诉讼在2013年8月22日公司公告中披露外,其余诉讼均未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规定。二、2003年,北大荒公告收购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98.55%的股权。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北大荒一直显示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事实上,直至2013年3月31日工商登记材料才显示北大荒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三、北大荒在对外拆借资金、关联方借款等方面多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北大荒曾有“中国农业第一股”之称。去年9月以来,该公司因违规拆借巨额资金未披露、项目资金“不翼而飞”、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惊现巨大财务黑洞等问题不断被媒体曝光并受到质疑,本报也曾多次就此进行报道。
2012年度年报显示,该公司的连串财务问题最终导致该公司出现自2002年上市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并且,由于公司多个子公司对部分往来款及存货计提3.4647亿元减值准备,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在2013年4月26日年报披露前完成相关函证,北大荒2012年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在今年8月30日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中也曾披露,在2012年共2244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有8家上市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北大荒名列其中。
据中国证监会9月6日介绍,在2012年媒体不断质疑后,黑龙江证监局对北大荒进行了三次专项核查,并分别给予公司及时任公司总经理丁晓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上交所就媒体质疑内容多次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做出说明,给予公司及时任公司总经理丁晓枫公开谴责处分。这次证监会对违规拆借资金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总经理丁晓枫,拟认定为不适当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