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发文进一步要求,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债券交易,都应当采用券款对付结算方式办理债券结算和资金结算。
所谓“券款对付”(又称DVP),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债券交易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交收并互为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4月的债市监管风暴趋缓之后,今年6月就有消息称,银行间市场将全面推行DVP结算,这是因为见券付款或见款付券的结算方式存在漏洞,从而使得部分机构得以通过“空手套白狼”获取不正当利益。
分析人士指出,全面推行DVP结算,要求交易者账上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未来债市交易对于资金的要求会更高。
央行指出,为保证平稳过渡,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3个月为实施券款对付结算方式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对未采用券款对付结算方式的债券交易,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交易结算等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