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涉嫌“老鼠仓”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披露消息称,该院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批准逮捕博时基金经理马乐。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无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人民币10亿余元,获利人民币近2000万元。
马乐涉嫌“老鼠仓”的消息一经披露后,即引起多家财经媒体的关注,直指其可能创造中国基金行业有史以来老鼠仓的最高金额。
据了解,“老鼠仓”意即庄家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由于“老鼠仓”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老鼠仓”进行打击。
证监局出具的有关函件和调查报告认定,博时精选交易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属于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马乐作为博时精选的基金经理,不但完全知悉博时精选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而且在投资期限内有完全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