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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老鼠仓"花样翻新 "捕鼠夹子"待升级

2013年08月05日 07:4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又一起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引发业内广泛关注。上周五,中国证监会证实,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控制的个人账户先于或者同期于博时精选基金买进70多只股票,交易金额和获利金额较大,涉嫌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下一步,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在监管层对“老鼠仓”采取严厉惩处措施的背景下,为何此类行为仍有出现?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与以往的“老鼠仓”相比,近年出现的“老鼠仓”行为更为隐蔽。在全资管背景下,可供“硕鼠们”利用的方法及手段更加多样,融资融券 、伞型信托 、专户等近几年涌现的创新业务都成为“硕鼠们”的工具,给新形势下的监管和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老鼠仓”手法翻新

  “现在回想2007年及2009年以来的多起‘老鼠仓’案件,不少人会觉得他们的做法相当‘小儿科’,无非是利用亲友账户,操作银行股来做‘老鼠仓’。现在的‘老鼠仓’做法更加巧妙,也更为隐蔽。”深圳的一位私募基金经理私底下感叹。他坦言,“自从开通了融资融券业务后,对某一个股如果持股金额较大、可能会出现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我们就将账户中的券融给券商 ,这样一来,出现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就是某个券商的保证券账户而不是具体某个股东了,借此做‘老鼠仓’,相对要隐蔽得多。融券给大券商,相当于一滴水融入了大海,难以追踪。”仔细研究可以发现,近几个季度来,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中,保证券账户的出现频率越来越高。通过这种模式,公募基金经理同样可以操作“老鼠仓”。

  而这并非最隐蔽的方法。据了解,运用伞形信托形式,“老鼠仓”更能遁于无形。伞型结构化证券信托产品,是2010年才推出的创新品种。该产品在一个主信托证券账号下,通过分组交易系统设置若干个独立子信托单元。信托公司通过其信息技术和风控平台,对每个子信托单元进行管理和监控。每个子信托单元就类似一个小型结构化信托,产品受益人分为次级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次级受益人可以按照1:1或1:2的比例从优先受益人处按一定固定利率融得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在结构化信托产品中,只要新加入的次级受益人出资金额超过300万元,该信托产品就可以不限制新加入的次级受益人的数量。因此,从理论上说,上述产品中的信托子单元数量可以无限制扩大。信托计划可以引入投资顾问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拥有签署授权次级受益人作为交易指令权人的权力,自然人通过此模式,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提供的系统独立操作其账户。

  而在实际运作中,如果公募基金或上市公司高管利用他人身份作为次级受益人,这个伞型基金就可以变成“老鼠仓”账户,在一个统一账户的掩蔽下,伞型账户的动向更难追踪,而且信托公司也没有义务和动力去核查次级受益人的真实身份,于是,伞形信托就变成了“老鼠仓”不折不扣的保护伞。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目前银行、信托以及投资顾问公司,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广此类伞型基金,如知名数据商的市场,上面就有大量的机构挂出寻找次级受益人的广告,而基金、券商、保险 ( )资管正是最大的客户群。

  对于一些基金经理来说,利用公司未公开信息,在某些节点做“老鼠仓”,目前的手段也增加了不少。如有的上市公司在增发前,公司高管联合基金经理提前设立专户,指定买入股票进行操作获取盈利。同样,在未公布负面消息之前,也可以提前卖空某些股票,这些在成熟市场中常见的手法目前在A股市场也开始出现。

  监控手段待升级

  2009年多家公司爆发“老鼠仓”以后,基金公司普遍采取处处有监控、每个环节人盯人的方法来防范内幕交易,在最容易产生内幕交易的岗位如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的座位上方都安装了摄像头,有的公司甚至一人设置多角度摄像头,力求全方位无死角记录员工行为。在交易时段,投研人员手机必须上交,桌面电话也必须受公司专人监控,如非工作必要,电脑上不允许安装即时通讯软件如QQ、MSN等,确实需要安装的,通话记录也受公司实时监督。尽管这样的做法对基金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如果有人处心积虑想做“老鼠仓”,还是有可乘之机。

  “监控再严密也有死角,一人可能有几只手机,上交时就将最不常用的那一只交上去。”有基金公司员工这样说。加上目前无线上网、智能手机交易越来越方便,人盯人的防控策略,其实也监控不了基金公司眼皮底下的违规交易行为,更别说是下班以后了。

  随着市场交易工具的多元化,以及券商、信托、银行、基金均开通全资管业务,“老鼠仓”的运作更容易在各类机构中寻找监管最薄弱的环节,如参与伞形信托,就是利用信托业务大扩张,监管手段尚未到位的机会进行。同样的,利用某些券商、基金子公司急于拓展业务的心理,一些打擦边球的专户,得以利用出借的通道进行运作。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中报开始,上市公司股东信息将实行分拆信息披露工作,主要是针对保证金 、保证券账户日益频繁出现于上市公司股东名单的现象,但在目前并非硬性要求,公募基金经理做“老鼠仓”,仍然可以通过该渠道进行。

  而这些“老鼠仓”的新阵地,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信息公开不足,媒体难以追踪。过往几年,通过追踪超级大户的持股行踪,媒体挖掘出了一些交易背后的猫腻,而在基金、券商专户、伞形信托等信息披露不足的区域,媒体即便发现疑点,也很难深入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的“老鼠仓”阵地,逐步下移到中小板、创业板 。由于公募基金规模大,小市值股票很难进入其十大重仓股行列,比起参与银行、保险等大市值蓝筹股,基金的行为要隐蔽得多,在这个领域设置“老鼠仓”也更难被发现。近两年小股票行情好,这样的做法也日益普遍。

  除了突击检查,目前已经曝光的“老鼠仓”,往往来自亲属举报。据了解,交易所的交易实时监控系统,已经能够迅速地从个股交易异动中,寻找机构与散户的联动痕迹,结合举报,回过头寻找基金经理“老鼠仓”的蛛丝马迹,往往一抓一个准。但难处在于,每日的异动交易成千上万,如果要一一核查,监管部门人力物力根本无法承担。除非收到举报,或异动过于明显,涉及案值较大,才会触动核查机制。

  制度化建设起步

  如何从制度源头防范“老鼠仓”?已实施两个多月的新《基金法》已有重大突破。根据《基金法》第十八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这是国内法规首次允许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从国际成熟市场经验来看,严格禁止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并不有利于解决“老鼠仓”等问题,通过申报、登记等疏通的措施,可能将更好地解决该问题。

  据了解,在美国 ,证券从业人员在二级市场投资,购买前必须先向公司申报,公司在充分规避可能涉及内幕交易的情况下给予授权方可购买。往往公司会给出一个不损坏持有人利益的时间段让从业人员选择买入股票,另外其申报的股票账户受到公司严密监控,一旦违规,将处以巨额罚款并获刑,且终身行业禁入。

  不过,从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尽管政策开了相应的口子,但国内基金公司推进员工证券投资仍迟迟未有动作。“首先是缺乏细则。‘备案’二字看似简单,究竟该在何时提出备案?如何跟踪其账户的动向?一旦违规,如何处罚?目前很多环节都语焉不详。现在属于敏感时期,我们是不会贸然去做的。”深圳一家中型基金公司高管告诉记者。尽管一些基金公司本身属于合资性质,其外方股东已有完备的审批程序可供借鉴,但其员工透露,公司两年内不会放开员工参与证券投资的口子,主要原因还是惧怕在合规上出现闪失,成为众矢之的。

  “允许从业人员参与证券投资,确实可以起到疏导作用,但却难以保证从业人员在申报账户之外,还另存‘老鼠仓’账户。”有基金经理认为,在全资管背景下,信托、银行、券商、基金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他们开展的业务重叠度越来越多,监管力度也各有不同,若统一监管,信息披露做到一致和透明,在不同的部门中寻找监管短板的“老鼠仓”就难以进行。未来券商、私募 、信托及保险均可以发行公募基金,反“老鼠仓”的难度将越来越大,不做到统一信披,对真正守法者将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责任编辑:郑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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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老鼠仓"花样翻新 "捕鼠夹子"待升级

2013-08-05 07:45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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