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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三大“水土不服”

2013年09月02日 07:48   来源:中国经济网   

  看上去这真是一幅美妙图景,可以一举数得,既解决了银行体系的调整信贷结构问题,又支持了重要经济领域建设,更妙的是还不用扩大基础货币投放,避免通胀情况进一步恶化。

  ——郑 磊

  ■郑 磊

  资产证券化是2013年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一大主题,热潮渐起,却并非只是来自于中央政府的几次表态。

  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始启动。2005年至2008年年底,共有11家境内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7单、总计667.83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美国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期间,试点一度停止。2011年重新启动,目前已经形成了三种模式,分别是央行和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主导的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类别包括银行贷款、市政工程、租赁资产、水电气资产、路桥收费和公共基础设施等。

  中国人民银行在这次提出的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提出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并确定扩大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总量控制,扩大试点;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不搞再证券化。优先选取优质信贷资产开展证券化,风险较大的资产暂不纳入扩大试点范围,指导有关商业银行对通过证券化盘活的信贷资源,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要向小微企业、“三农”、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向倾斜。

  资产证券化的优点是非常多的,比如既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范围,有利于共同识别风险,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也可以满足交易所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明显具有更清晰的政策导向:一是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已有授信内支持铁路、船舶等重点行业改革发展,加大对消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合理配置核心资本,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促进实体经济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三是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通过证券化盘活存量信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四是有利于丰富市场投资产品,满足投资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需求,加强市场机制作用,实现风险共同识别。

  看上去这真是一幅美妙图景,可以一举数得,既解决了银行体系的调整信贷结构问题,又支持了重要经济领域建设,更妙的是还不用扩大基础货币投放,避免通胀情况进一步恶化。

  但是,这也许仅仅是外行看到的热闹。资产证券化作为舶来品,其先天就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存在难以解决的水土不服问题,使得其立足的基础: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无法实现,也没有相应的会计确认规则。截至目前,国内颁布的所有资产证券化法规,都回避解决这个问题,而是采取迂回的做法试图回避它,并将这类做法称为“创新”。

  假设法律体系解决了水土不服问题,那么在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并且不进行再证券化的情况下,信贷资产证券化仍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禁止再证券化可以防范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累积,但并不能杜绝这个问题。银行对于自己的信贷资产非常了解,但是否愿意拿出优质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呢?如果仅仅将银行体系中最优质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能解决国家支持重点项目和领域建设的资金需求吗?这一点很值得怀疑。

  因为银行如果那样做,其信贷结构将不是被优化,而是更加劣化,承担的风险变得更大。整个经济中蕴含的风险,在宏观经济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被消灭的。它们只是被转移到了其他地方。因此,控制良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也许解决不了政府目前最想做的事情,但如果这个试点过程不受控,风险会越积越大,甚至摧毁这个本来还算不错的融资工具。这是一个博弈过程,银行、监管机构和投资者,都应该想清楚,擦亮眼睛,控制好其中的风险。(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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