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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跨市场发行

2013年08月30日 07: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央行新闻发言人29日表示,在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这既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范围,有利于共同识别风险,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也可以满足交易所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

  该发言人同时表示,此次扩大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总量控制,扩大试点;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不搞再证券化。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纳入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种类有限,各项制度初步建立,仍然处于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的初期,需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

  据了解,从国内外经验看,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与其他固定收益产品一样,具有大宗个性化交易、定价相对复杂的特性,因此主要采用一对一询价交易、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市场(即O TC市场)发行和交易。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债券市场的主导模式都是场外市场,在交易所发行交易的债券仅仅是补充。

  该发言人表示,发行人对发行窗口的选择,也就是选择场外市场还是交易所市场,是发行人自身的权利,由发行人自主选择。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法律规定的场外市场,涵盖各类机构投资者。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充分体现了机构投资者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较强的优势,强化了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因此在前期试点中,各家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自主选择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

  央行表示,从国外金融市场发展历史和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品,有利于促进货币市场、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市场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也是鼓励金融创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改革举措。

  该发言人称,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一是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已有授信内支持铁路、船舶等重点行业改革发展,加大对消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合理配置核心资本,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促进实体经济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三是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通过证券化盘活存量信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四是有利于丰富市场投资产品,满足投资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需求,加强市场机制作用,实现风险共同识别。他同时表示,人民银行尊重各商业银行依法经营的自主权,同时,按照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导有关商业银行对通过证券化盘活的信贷资源,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小微企业“三农”、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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