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3日表示,关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证监会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移交证监会内相关部门审理。
发言人说,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证监会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发言人说,此次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事件导致光大证券的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证监会在第一时间核查后也发现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为此,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已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先行对光大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
发言人表示,根据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加强内控的工作需要,证监会正在进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研究修订工作。
发言人说,目前证券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光大证券这次事件仍反映出个别公司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风险管理意识还需继续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证监会将针对光大证券这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证券公司内控的监管。
关于作为ETF管理人的基金公司在光大证券事件中是否负有责任,发言人说,基金管理人在光大证券事件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ETF的合同约定以及证券交易所ETF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投资者只要按照ETF申购赎回清单备足有效的股票和现金,基金管理人应当确认ETF申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