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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地产中期合同销售额增28.2% 全年核心溢利或可保持增长

2013年08月20日 07:45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8月19日,龙湖地产发布2013年中期业绩。业绩报告显示,2013年上半年度,龙湖地产合同销售额增加28.2%至人民币223.9亿元,达成全年目标的近50%,超出历年水平。西部、长三角、环渤海、华南及华中的合同销售额分别为人民币102.2亿元、57.4亿元、51.2亿元、12.7亿元和0.4亿元,分别占集团合同销售额的45.6%、25.6%、22.9%、5.7%和0.2%。销售总建筑面积亦增加8.0%至200.1万平方米,销售单价人民币11,18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7%;

  上半年结算金额占全年比例偏低,导致归属于股东的溢利为人民币38.5亿元,较去年同期仅增长1%,减去少数股东权益及评估增值影响后的核心溢利为人民币27.4亿元。

  虽然上半年溢利增长不大,但龙湖地产下半年业绩还是值得期待。据中报显示,公司物业交付主要集中在下半年,而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售出但未结算的合同销售额达人民币604亿元。

  中报显示,由于手握131.7亿元的现金以及64.1%的合理的净负债率水平。龙湖集团在2013年上半年度新增收购土地储备10幅,总建筑面积为352万平方米,平均收购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065元。新增的绝大部分新地块位于一线城市(杭州、上海)的近城区域,或主力二线城市的核心位置,并陆续进入昆明、长沙及苏州三个经济文化发达且房地产市场容量丰厚的目标城市,战略性地进入华中地区,在持续18个月颇具先发优势的土地补充之后,集团的城市覆盖数从2011年末的3大区域14城上升至5大区域20城,大大提升了高净值城市、价值地段的比例,增强了未来业绩的可持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高周转”策略是龙湖地产一直坚持的。龙湖地产近些年来一向以快著称:快速集结推货、快速成交、快速去化。

  龙湖集团首席执行官邵明晓就表示:“面向未来的持续增长,集团将继续加大区域纵深,提升趋向市区的投资比重并控制单个项目的开发规模,以期将可售物业的周转保持在高水平,保持集团稳定发展,为股东带来理想回报。集团还将成立‘全客户研究体系’,在意识、组织和标准上将‘客户心目中的好产品、好去处’扎实落地。”

  (关心)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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