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提出了我国发展信息消费的战略目标,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要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在当前投资拉动作用减弱、出口低迷的形势下,推进信息消费并将其发展为一个规模产业,其意义在于给目前不够景气的内需市场建立起一个重要的发力点。
不过,消费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它的主动权并不掌握在政府部门的手里,而是掌握在消费者的手里。当将信息消费作为未来经济发展一个重要抓手加以扶持的时候,一个必然要遇到的问题就是市场是否有这样的消费能力。目前,信息消费的市场潜力确实十分巨大,但是,消费者为其所付出的代价也十分巨大,这给垄断电信市场的央企和地方国企带来了巨大收益,价格的高昂在客观上也制约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有资料表明,中国电子商务的收费远远高于欧美市场,中国消费者为了享受信息消费而付出的代价也养肥了电信企业,电信企业的壮大则是依赖于信息消费市场中的刚性消费而获得的。如果基于目前高昂的收费标准来计算信息消费市场在未来几年的收入,那很可能是一厢情愿。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当信息消费中的刚性消费达到饱和,更多的弹性消费力量就会远离市场。
因此,发展信息消费市场的关键一步,必须大幅度地降低电子商务的收费,用低廉的价格将更多潜在的弹性消费力量转化为刚性消费。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打破目前存在于信息消费市场的垄断,培植这个市场的竞争机制。据悉,工信部已经有这方面的计划,打破行业进入壁垒,促进信息市场资源开放共享和企业公平竞争。要达到这个目标,则离不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让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消费者才能以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信息消费,从而使这个领域健康发展。
□周俊生(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