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长沙小伙子刘明的一纸诉状,将长沙移动告到了法庭上。
双方的争议点在于每月没有用完的手机套餐流量。刘明认为,自己购买的每月150M的手机流量,若当月没有用完,下月就会被服务商清零的情况,太不公平。“我花钱买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
这个案件在网上迅速引起了热议,回复用户分成了两派。正方认为,“我已经花钱购买的流量,这应属于用户,运营商无权收回”。反方认为,套餐是一种打折商品,双方签署的合同已经写明,用户使用超出的流量要如何结算,但对于当月未用完的流量则没有明确提示,运营商回复统统为“不能退,只能当浪费掉”。
中国移动研究院员工数据部的陈志刚解释道,电信业务的基本特点是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即只有消费者进行消费(比如打电话或者上网)的时候,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和系统才开始进行生产。从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看,套餐资费只是一种为你提供本额度内的资源分配的承诺,而不是流量的承诺。“因为通信资源并不是每个消费者独占的,否则大家可以想象给每个用户分配一段频谱,那么消费者将面临着多高的通信价格呢?”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副教授崔鸿雁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虽然流量累计在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但是运营商已经为不同的用户提供了选择,用户可以选择用多少就购买多少的流量。
但问题在于,套餐流量和计时流量的费用差别过大,在国内上网和国外上网的差别过大。以中国移动在福建省的流量包计算,5元可包30兆流量,但超过套餐外的部分0.01元/K,即按照标准流量计算的话,30兆流量要花费300元以上。但移动公司每月会对用户使用流量情况提醒,并在使用套餐流量后提供不同大小流量包,避免高额流量费用。
实际上,很多手机用户是在把对运营商“服务费用过高不合理,垄断行业没有竞争”等不满集中宣泄在这个问题上,希望电信行业内增加竞争,降低移动互联的使用费用。
针对套餐剩余流量问题,北京邮电大学赵一航告诉记者,他的建议是:把剩余的流量分几个等级,返还多少话费或积分也可以。“既然可以月中提供流量包,那说明流量是有自由分配的额度,那么运营商能否根据不同用户使用的情况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