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准备金评估利率优待开始惠及全部普通型人身保险。
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人身险定价机制改革。此次费率改革首先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即普通型人身保险(下称“传统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同时规定,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寿险产品的定价而言,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生命表反映的死亡率(生存率)和预定利率。目前要求寿险定价统一使用我国2003年经验生命表,在这方面没有什么活动余地。能够灵活把握的就是预定利率,设定的预定利率高,相同保障条件下产品的价格就便宜,或者说同样价格可获得的保障就更高。
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金融扶贫手段,2008年6月保监会发布《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中国人寿率先为农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开发出9款小额保险新品。试点方案显示,试点产品定位在农民急需的普通型意外险和定期寿险,并把保额限定在1万到5万元之间,年保费大约在50—100元之间,并放开费率,允许试点公司在准备金评估利率不高于年复利3.5%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预定利率。据了解,在过去10多年里,寿险产品预定利率被保监会固定在2.5%的较低水平,只有在农村小额保险上开了一个口。
中国人保集团的一位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险预定利率放开后,普通人身险价格更便宜一些,可能对老百姓的吸引力更大。但市场总量中,普通人身险只有10%不到,而且老保单更不划算,短期内说不定会有退保。至于对农业保险的影响,该研究员称,整体看影响不大,农村更需要意外险、健康险。这次调整后,一些健康险产品价格也会随之下调,可能会引导农村居民增加在健康险方面的支出,提高保障水平。
庹国柱则认为,在提高预定利率的条件下,小额保险也会降价,或者会提高保险金额。中国人寿尚未对此作出官方回应,有内部人士表示,各家保险公司对新政策仍处于消化阶段。新产品的开发到上市一般要历经市场调研、产品构想、可行性分析、产品报批、准备上市等阶段,不会立竿见影。 (农村金融时报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