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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进中港跨境基金互认 监管层已达成共识

2013年08月09日 16:10   来源:人民网   吕骞

  中国证监会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积极推进中港跨境基金互认。

  中港跨境基金互认指允许香港注册的基金在内地销售,以及允许内地注册的基金在香港销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召开了多次会议,在方向上已形成共识,但技术层面还有大量工作落实,如纳入范围,销售机制等,目前具体实施还没有明确时间安排。


(责任编辑: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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