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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大病医保 对无负担能力者提供救助

2013年08月01日 14:4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张想玲李义夫

  我省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今年已确定在7个市(州)开展试点。推动建立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对身份不明确和无负担能力的患者构建应急救助保障网。

  全面推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统筹推进补偿机制、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等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功勋昨日表示,今年已确定7个市(州)作为大病医保试点单位。实施方案正在制定当中。涉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面,今年将稳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水平,加快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

  刘功勋表示,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不断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保筹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研究筹资水平、缴费年限与待遇相挂钩的办法,鼓励和引导连续不间断参保。

  今年已确定7个试点市(州)作为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将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逐步减轻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规范与商保公司的合作行为,做好招投标管理、合同条款确定、信息交换、结算平台衔接等关键环节工作。加快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

  此外,还将加快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标准,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医保监控系统,努力实现对住院、大病门诊医疗费用、重点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的实时监控。

  


(责任编辑:邢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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