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文件称,将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
所谓集合债,即多个中小企业捆绑发行的债券,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债券,是企业债的一种。
昨日,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税收、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规模等多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其中,《指导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统一组织,统一担保,捆绑发债,分别负债”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相关制度设计,“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并“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
对于市场广泛担忧的平台债风险,《指导意见》指出,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