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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兴业:法律并未禁止“浑水式做空”

2013年07月19日 07:34   来源:经济参考报   

  针对“浑水式做空”是否合法的问询,中国证监会日前做出正式答复。答复称,没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也可发表事实性文章,但不得编造虚假信息;至于先做空再发报告,目前还无法可依,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提出问询的中能兴业据此表示,这意味着法律并未禁止“浑水式做空”。

  浑水公司在美股市场上,针对中国概念股的一系列做空手段,使得大部分国人首次认识到这种“分析与调查、融券卖出、再发布报告”的获利模式。由于A股的做空机制尚在摸索中,浑水模式到底能否成为A股市场的常见盈利模式,尚待考证。

  于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中能兴业,在市场上掀起了“腥风血雨”。2012年4月中能兴业发表《乐视网幻象》一文,对乐视网包月用户数和财务状况提出质疑,随后乐视网股价两日连跌近15%;12月13日,中能兴业在雪球网上发布了11份塑化剂检测报告,让五粮液、洋河和习酒几大白酒企业陷入塑化剂危机;12月15日又发表《康美谎言》,质疑康美药业的财务数据,康美药业随后跌停。

  虽然中能兴业被质疑没有证券咨询资格,但类似中能兴业这样的研究机构正如雨后春笋般地注册成立。随着证监会的答复出台,相信此类公司仍会继续增多。

  从中小投资者角度看,浑水式做空是非常不讨人喜欢的做法。因为这样会加剧市场风险,使得股价忽然下跌,对于只有做多这一选择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从市场健康的角度看,浑水公司们就像是鱼群里的鲶鱼、羊群里的狼一样必不可少。已经有市场人士注意到,浑水公司们的“做空”,并非全是“空穴来风”,其揭示出来的很多上市公司问题,譬如上市公司治理不规范、大股东大额占款、公司财务存在粉饰或造假、信息披露失范等,多数都被事后验证,客观上起到了“股市清道夫”的作用。

  申银万国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也曾在浑水式做空发生之时表态认为,这是市场健康发展的组成部分,如同汽车有了“刹车”。他称,“即便近几年出现‘浑水’做空模式,也是市场的调节机制,只要其暴露的情况是实事求是、客观的,反而令市场运行更为健康。”卖空行为将使个股炒作得到遏制,倒逼股价更为合理。

  “浑水式做空”也是转融通背景下对“IPO寻租做多式”的有效对冲,如果能善加利用,通过制度完善,甚至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股市“投机”、“欺诈”多发的情况。在司法救济尚难到位情况下,以这种方式正本清源,给投资者以公道,或许也是一种方法。

  需要强调的是,在认可浑水式做空的情况下,也必须防止一些公司发布诽谤性的假消息来做空个股,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后期严厉的监管和惩处措施加以引导辅助。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这个市场已经充满了各种不确定的风险,一方面谨慎投资那些机构持股超过10%的公司,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选择一些专业机构获取理财建议,参与机构做空可能带来的收益,规避做空的风险。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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