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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商户不得转嫁刷卡手续费

2013年07月16日 10:48   来源:滨海时报   

  曾经在征求意见阶段引起激烈争论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由央行正式发布。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争议较大的“信用卡受理门槛”规定被正式取消。这一更改,意味着消费者在个体工商户刷信用卡消费成为可能。《办法》中另一项与消费者关系重大的要求是,收单机构和特约商户均不得向持卡人转嫁刷卡手续费。

  “禁刷门槛”消失

  “《办法》取消了原关于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不得受理信用卡的规定,以满足市场的正当需求。”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目前持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对受理信用卡的诉求日益强烈,且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就信用卡套现等若干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信用卡风险的法律制度约束,也为信用卡更加广泛地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不过,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做出这样的规定并不是全无道理。“个人账户的收单结算禁刷信用卡,一直以来都是为解决使用信用卡恶意套现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研究员李广乾表示,由于一些个体经营者利用信用卡大量套现,增加了金融风险。

  为了防止恶意套现,此次公布实施的《办法》也做出了风险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应对高风险商户、高风险交易加强风险管理,如采取交易限额、建立商户风险保证金等措施,切实防范信用卡套现等风险。

  刷卡手续费不得转嫁消费者

  “使用信用卡付款的朋友,请拍下这个补1%的手续费”——淘宝网的一家店铺中,大红字体的告示让消费者必须自己承担刷卡手续费。而且,这种行为几乎成为一种“惯例”,记者随机登录多家网店,发现类似的“告示”比比皆是。

  刷信用卡要自付手续费的现象并不仅仅出现在网店里。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市海淀区和朝阳区的多家商品零售店、烟酒专卖店、超市和餐馆,发现其中一些商户在消费者刷卡时向其收取1%的手续费。“我们是属于小本经营,每样东西也就赚几毛钱,你刷一次卡我们就要给银行一块多,这样我们不就亏本了嘛?”苏州街一家烟酒专卖店的店员告诉记者。

  此外,一些商家设定了刷卡消费的最低金额。在海淀南路的一家小商品店中,消费者需要买够15元以上的商品才可以刷卡。还有一家餐馆明确表示,需消费100元以上才可刷卡结账。

  但是,这样看起来“司空见惯”的行为不仅是错误的,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办法》明确指出,收单机构不得向持卡人转嫁特约商户应承担的刷卡手续费,且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其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水平。换言之,刷卡手续费本身就应是由商户自身承担的费用。

  而部分商店“只能刷某银行信用卡”的规定,也将被视为违规。《办法》明确,收单机构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歧视或拒绝同一银行卡清算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确保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卡在其清算网络内的通用性,使持卡人可自愿、平等地使用银行卡。

  据《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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