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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保险中介私吞 下月起车险"见费出单"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27日 13:48
李隽琼
    2008年1月1日起,为防止保险中介私吞消费者保费而设立的“见费出单”的管理制度开始实施。记者昨天从北京保监局获知,这一制度将在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上同时实施。

    “见费出单”即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在现行的车险保费缴纳模式下,个别代理人不按时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占用保费,甚至卷跑保费等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理赔纠纷不断。

    人保和平安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昨天向记者介绍,明年开始,无论是保险公司的经营网点还是中介网点,都需要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支付车险保费,交费后保单方可生成,以后将不再有未支付保费就提前出单的情况。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已按规定在所有与公司签订协议的代理机构都安装了POS机,以实现公司终端可以实时收到银联返回的交费成功信息,之后代理点收到指令后才可以生成并打印保单。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除了银行卡支付以外,无论现金和支票方式均可以实现“间接交费”。也就是说,如果不能采用银行卡交费,消费者可以通过缴纳现金或支票给公司,然后由公司用刷卡方式代缴。

    北京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告诉记者,截至昨天,已有11家的保险机构通过“见费出单”的验收,到2008年1月1日不能实现车险“见费出单”的公司,应自行停止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业务的经营。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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