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同意,深圳市20家中小企业集合发行的10亿元“07深中小债”14日起正式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并在当天全部发售完毕,成为中国首只由中小企业捆绑发行的债券。
有关专家表示,这种将中小企业打包捆绑、集合发债的方式开创了新的融资模式,具有借鉴意义。
13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显示,由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牵头,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中小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人,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发行债券。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5.70%。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各家企业的主体信用级别则从A+到BBB—不等。国家开发银行是本次集合发债的统一担保人和承销人。
“真是一场及时雨,我们受到了很大鼓舞。”参与此次集合发债的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黄穗阳说,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问世,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
深圳贸工局局长王学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介绍说,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小及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是深圳市政府探索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学为说,2006年6月,深圳市政府正式决定在全国率先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贸工局作为发行牵头人。经过筛选,挑出28家条件较为成熟,成长情况较好的企业作为共同发行人,申报发行额度15.14亿元,并于当年10月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给予高度评价,并批准了深圳20家中小企业集合债券10.3亿元的发行规模。
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在全国属于首创,还处于探索过程中,因此风险控制被当成了此次发债成功与否的“生命线”。“我们采取了双保险。”王学为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如果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就需要向投资者赔偿全部损失,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券的费用等,同时相应担保机构要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进行赔偿后再向企业追索责任。
有关专家表示,中国自从施行企业发债制度以来,发债的主体基本上都是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是没有实行过的。此次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成功,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将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的渠道。
据悉,深圳已把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性工作,在总结首次发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组织发行实施细则》,现在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另外,深圳今年年底前还将以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为主题,组织实施深圳市第二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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