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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定价新征程

2015年11月02日 10:38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 苏竞翔

  【农村金融时报】

  年内的又一次“双降”,不仅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更重要的是成为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一次里程碑事件。

  央行日前宣布,自10月24日起,降息0.25个百分点,降准0.5个百分点,并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央行进一步解释称,此举标志着我国利率管制已基本放开,改革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利率市场化进入新的阶段。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领域最核心的改革之一。此次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在整个金融改革的历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并非一放了之

  事实上,在完全放开存款利率浮动空间之前,央行已通过多轮、渐次放宽存款上浮区间的方式,推动存款利率的市场化。

  这一进程起始于2012年6月7日,央行宣布存款利率上浮比例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在间隔约两年半后步骤明显加快,2014年11月及今年3月、5月,浮动上限先后扩大至1.2倍、1.3倍、1.5倍,今年8月,进一步宣布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直至此次完全放开,整个过程持续三年有余。

  央行副行长易纲近日在与专家座谈时指出:“利率市场化并非一放了之,利率仍然是需要调控的。利率既是资源配置的结果,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同时利率也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他说,要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的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的通货膨胀周期,来进行必要的利率调控。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的同时,更要强调健全央行的利率调控体系,建立更好的金融市场利率传导机制。

  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认为,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是微观意义上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实体经济部门在获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合理议价将成为现实,对金融业构成产品服务供给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构成正向激励,改变其单一依赖存贷款利差的传统收入模式,进入了自主研发或学习定价模型的新时期;另一方面,金融业面临的同业竞争压力也将形成对定价自律机制的有效构建,以形成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自发矫正。

  “这也是宏观意义上中央银行调控方式、工具和参照系改革的新起点。此外,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以及后续利率市场化改革在金融稳定意义上已经具备了重要前置条件。”陆磊继续表示,2015年5月1日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和面向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制的建立,为金融业稳健可持续运行和存款人权益保障构建了扎实的制度基础,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实际上浮有限

  连日来,多数银行迅速调整了存款利率水平,尽管已不受限,但各家银行的实际执行利率并没有出现太大幅度上浮。其中,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上浮幅度最小,短期定存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了16%以上,股份制银行则普遍上浮30%以上,而部分城商行更则更高,如哈尔滨银行上浮为67%。

  “从最近一年不断扩大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的实践看,银行业通过自律机制,结合降息周期,推动存款利率下行、避免存款利率上升并向贷款利率传导已见成效。”陆磊说。

  回顾之前,在存款利率上浮比例扩大至1.1倍、1.2、1.3倍之时,均有银行随即跟进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这一局面终结于上浮区间扩大至1.5倍之后,但总体趋势是上浮区间在逐步扩大。

  陆磊表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央行仍然将公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作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可以预期,央行将参照国际经验结合我国金融机构和市场特点,在基准利率形成机制、货币市场向存贷款市场的利率传导机制、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本外币政策协调,以及对单个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定价异常行为管理等层面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工具创新。

  瑞银中国认为,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中国在名义上完成了利率市场化,利率真正完全市场化仍需时日。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打破广泛存在的“刚性兑付”、推进国企和金融领域改革,并进一步发展完善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

  “要密切关注央行新基准利率培育机制。”吉林农信一位政策研究人士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尽管利率市场化已经接近完成,但不意味着权限的全部放开,监管部门还要培育适合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从现在的情况看,SHIBOR、回购利率等均已经基本具备了新型基准利率条件。

  不同机构感受不同

  此次调整中,以农信社、农商行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出现了一定分化。

  以一年期定存利率为例,黑龙江农信在省内许多地区都按照2.625%执行,比基准利率上浮了75%。上海农商行则较基准上浮了40%,为2.1%,在一定规模银行中,上浮比例最大。而山东菏泽某农信社则按照1.87%执行,仅比基准利率上浮25%。此外,如内蒙古全区农信按照2.1%执行,贵州全省则按照2.02%执行。

  记者调查中发现,身处不同区域的农村金融机构对于利率市场化的感受也不尽相同。

  “要是国家能放宽改制门槛,让我们早点成为商业银行就好了。”黑龙江某农信社负责人对记者感叹道竞争压力太大,农信社在当地没有话语权,只有大幅提高利率来吸引存款。

  而内蒙古一家联社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该社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已比较稳定,因此他并不担心会出现存款搬家的情况发生。在利率调整上,只是按照自治区联社的统一规定来执行。

  “银行这口饭越来越不好吃。”苏南某农商行人士则对记者感叹道,其所处县级市已经囊括了所有大型商业银行,竞争十分激烈。尽管如此,该行调整后的一年期定存利率也仅为1.95%,并没有高出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既要考虑竞争又要考虑成本。”他说。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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