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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可望延续扩张态势

2015年10月23日 07:1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赵婧

  三季度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速都高于外界预期。9月份财政收入同口径同比增长7.1%,比8月高出3.6个百分点;而财政支出同口径同比增25%,创今年4月份支出加码以来新高。

  在财政收支矛盾可能影响积极财政政策效力的怀疑声中,最新出炉的数据无异于一抹亮色,传递出积极信号:四季度既有必要也尚有空间延续财政扩张。

  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三季度GDP同比增幅达到6.9%。而9月份实体经济数据也呈现继续走弱态势,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短期难以显著改善的情况下,今后稳增长仍有赖于财政支出继续加码。

  9月份积极财政政策延续、支出进一步加码,财政赤字再度扩张。9月财政赤字较去年同比扩大2834.5亿元至6907亿元。9月财政存款减少309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5亿元。在各项支出中,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财政支出增速继续抬升。交通运输、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等基建相关支出在9月同比增长50.1%,增速较上月提高15.9个百分点。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同比增89.0%,较上月显著提高61.9个百分点;农林水事务支出同比增32.0%,较上月提高5.1个百分点。

  财政扩张的力度之大并没有让市场失望,也体现出高层对依靠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的决心,这种决心在经济没有回暖之前不会轻易动摇。与生产面关系紧密的增值税,在扣除营改增影响后,9月同比大幅下降43%,显示经济基本面继续维持疲弱态势。因此笔者认为,四季度有必要延续此前的财政扩张,加快支出进度,推动基础建设投资企稳回升。

  可以说,延续财政扩张的必要性已经基本达成共识,然而外界对我国目前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的形势下是否有充分的条件延续财政扩张似乎有怀疑的声音。笔者认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有客观条件的支撑,既包括财政收入情况的改善,也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经济、税收增长新潜力。

  首先,9月份财政收入同口径增7.1%,较上月提高3.6个百分点,增速超出预期,体现财政收入小幅回暖。当然,这与非税收入的迅速攀升有密切关系。9月非税收入2593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中央非税收入增长88.2%,较上月大幅提高38.8个百分点,主要是有关机构集中上缴收入增加。

  然而,扣除非税收入激增的影响,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也有所回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前三季度税收数据显示,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838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其中,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速攀升推动财政收入增速回升。9月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速较上月提高1.2个百分点至29.3%,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当月建筑业营业税增长20.6%。从趋势看,一季度房地产业税收下降9%;二季度下降3.7%,6月由负转正,增长0.2%;三季度增长9.4%,三个月增幅均在8%以上,回升趋势明显。

  房地产市场的回暖也带动土地出让收入跌幅显著收窄。地方政府财政虽然依然捉襟见肘,但至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3季度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跌27.2%,而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下降17.7%,两者的累计跌幅分别较二季度收窄13.4个和6.3个百分点。

  从本身的特性看,知识产权拥有者可能凭借知识产权形成和维持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由于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难以准确界定,权利人可能试图充分利用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以谋求利益最大化。如果权利人不适当地扩张其权利的边界和范围,或者采用不适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可能成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阻碍因素,这就背离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而走向了反面。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存在,扭曲了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创新、造福人类的制度功能,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张汉东表示,综合分析各国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制,与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竞争状况以及知识产权状况密切相关,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是从严还是从宽,行为认定的标准如何把握,不同的国家以及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都可能有不同的选择。由于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本身的多样化以及行为认定上的复杂性,各国反垄断法一般都没有规定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具体种类,而是在执法实践或者反垄断指南中作出相应界定,对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予以明确化,使该制度更具有操作性。

  指南起草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告诉记者,在中国制定这么一部指南的目的在于建立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反垄断执法的指引性规则,提高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给市场提供更为明确的合理预期,引导经营者正当行使知识产权。指南的制定和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规制的具体规则,增进执法的透明度,使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更加规范化和精细化。

  记者了解到,在现代社会中,技术密集型产业如信息与通讯、医疗器械、汽车等均为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高发区,出现了很多通过不断发动专利侵权诉讼以图牟利的“专利蟑螂”企业,智能制造业成了目前受创最重的一个产业。“我们注意到,‘专利蟑螂’肆无忌惮的滥诉,使全球智能制造业在诉讼泥潭中疲于应对,严重扭曲创新激励机制。对于如何判断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是否滥用禁令救济,指南列出了四个考量因素,这将有助于制衡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过度扩张其知识产权,也表明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明确立场。”徐新宇说。

  据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副处长刘健介绍,指南征求意见稿目前包括五部分内容,重点解决的具体问题包括:可能排除竞争的知识产权协议(如:回授、纵向限制、联合研发、专利联营)、涉及知识产权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如:不公平的高价许可费、拒绝许可、搭售、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差别待遇)以及标准必要专利行使行为的合法性分析框架。指南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因经营者拥有知识产权而直接推定其在相关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对涉及排除、限制竞争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进行分析时,根据个案需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对竞争和创新的积极影响。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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