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近两年未能收楼状告交行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30名惠州市光耀翡俪港小区的业主因为收楼无望,状告交通银行惠州分行等两家银行,认为两家银行没有将业主交的购房款转入指定监管账户,被开发商挪作他用。记者从惠城区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楼盘烂尾不是因为没钱
光耀翡俪港2011年底开盘,因位置好,很快销售一空。整个小区有1024套房屋,已经售出839户。据翡俪港业委会估计,有七成购房者通过银行进行按揭贷款买房。
按购房合同约定,2013年底为竣工交楼日期。可直到现在,小区水电、消防、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没有建设,还有一栋楼甚至没有封顶,导致购房者无法入住。
“不是没有钱导致烂尾!”一直参与维权的光耀翡俪港业主委员会主任苏树彬认为,导致楼盘烂尾实质原因是银行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渎职、失职及违法犯罪行为,让本应受到监管、专款专用的预售房资金,却没有用于楼盘建设。
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楼盘竣工之前,(购房者缴纳的)预售房款存入专用账户,只能购买用于项目建设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业主提交的举报材料称,预售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后却被转走了。“签的购房合同上是一个预售款专用账户,但做抵押按揭贷款时又是另一个账户”,苏树彬说。
此前,市房产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对光耀翡俪港业主上访问题的回复函》中亦确认,从预售款专户共拨付资金18笔,总金额约1.58亿元,其中工程进度款16笔共1.49亿元。同时,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光耀翡俪港、荷兰小城预售资金监管情况说明函》则写明“按揭贷款银行出具将按揭款存入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商品房购房(按揭)款存入专户具结书》,但是在实践中却没有履行承诺将预售款存入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而是将部分按揭贷款直接划到企业一般账户,造成预售款失去监管,被光耀公司随意提取”。
业主希望法院判决合法断供
日前,30名业主起诉两家银行,惠城区法院受理立案。大部分业主都负有10年左右的还贷期限,每月要供给银行5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金额。
“收楼无望,钱却还是每个月都要供,所以希望法院判决暂时可以合法断供,同时把按揭款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苏树彬说,目前,不少业主已经直接断供,他本人也已经断供,“我们认为在银行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与具结书义务之前,我们可以拒绝履行按月还息、付本还息的义务,楼盘烂尾导致业主不能收楼,银行负有主要的责任”。
针对业主的起诉,交通银行惠州分行办公室主任杨柱忠回应,已经得知法院受理此案。“翡俪港烂尾不能收楼不是银行一家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房产部门等都有责任,目前善后工作已经交由惠州市问题楼盘处理工作小组进行处理,银行方面会积极应诉,相信法律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