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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扩大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合格质押品范围是中国版QE"系误读

2015年10月14日 14: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记者 陈果静)日前央行宣布扩大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合格质押品选择范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就此举可能对流动性产生的影响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记者:日前央行宣布扩大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合格质押品的选择范围,有些市场人士认为此举将释放7万亿人民币的流动性,是中国版的QE, 对此您有何评论?

  马骏:这种解读和对流动性影响的估计是没有根据的。央行宣布扩大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合格质押品选择范围,不会对流动性总量产生显著的影响,也不可能是中国版的QE。

  近年来,随着外汇形势的变化,基础货币的外汇占款供给渠道减弱,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等主动供给基础货币的渠道加强。从国际经验看,为保障央行资产安全,防范道德风险,央行通过债权方式提供流动性都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合格质押品。过去,人民银行接受的合格质押品只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企业债券等高等级债券,随着央行主动提供流动性数量的增加,人民银行抵押品框架面临合格质押品结构性不足的问题。虽然我国高等级债券总体充裕,但分布不平衡,大银行持有高等级债券的数量较多,能够满足从央行获得流动性支持时提供合格质押品的需要,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持有的高等级债券数量较少,在向央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等流动性支持时难以提供足额的合格质押品,对央行通过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引导其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形成了制约。将优质信贷资产纳入央行质押品范围有助于解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质押品相对不足的问题,消除央行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障碍。

  将信贷资产纳入央行合格质押品选择范围后,合格质押品既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企业债券等债券资产,也包括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纳入央行合格质押品池,首先需要属于按贷款五级分类的非金融企业的正常类贷款,关注、可疑、次级、损失等四类贷款均不符合条件;其次由人民银行对正常类贷款的非金融企业进行央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达到可接受级别以上的非金融企业贷款才能成为合格质押品。人民银行在开展再贷款操作时,从金融机构持有的合格质押品资产池中从优选择与再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匹配的质押品,首先选择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企业债券等债券资产,其次选择合格信贷资产。选择合格信贷资产时,优先选择央行内部评级高的信贷资产。

  此次扩大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增加合格抵押品的选择范围,对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首先,今年全国人大确定的M2增速的预期目标是12%,这个目标并没有改变。第二,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充裕程度、信贷与广义货币的增速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宏观经济情况与贷款需求、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宏观和微观审慎管理手段的运用等等。再贷款只是创造流动性的途径之一,而合格质押品选择范围的变化又只是影响再贷款的许多技术性因素之一。第三,此次扩大合格质押品的选择范围,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央行流动性支持提供了必要前提,但不能假设所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因此自动获得央行流动性支持。因此,合格质押品范围的扩大不影响人民银行对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的把握,更不意味着央行将大规模投放流动性。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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