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探索投贷联动需要有平台思维,要对接各类投资机构、对接互联网、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本报记者 傅苏颖
银监会一直在研究推动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证券日报》记者获悉,银监会将在资金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将做出制度性安排。
民生证券银行业研究员廖志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可有效解决高科技、新兴产业成长企业由于缺少抵押物而难以融资的问题,为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促进高科技、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廖志明表示,受制于《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无法直接进行股权投资。目前,投贷联动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银行+VC/PE”模式,商业银行与VC/PE合作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融资服务,VC或PE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银行则提供信贷支持;二是商业银行借助境外子公司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为所投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三是商业银行以表外理财资金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优先级,同时对产业基金所投企业提供贷款融资。
上海银行董事长金煜表示,探索投贷联动需要有平台思维,要对接各类投资机构、对接互联网、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商业银行需要联动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积极对接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内及场外资本市场,打通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定价、退出等功能,针对科创型企业在快速发展中产生的多元化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
金煜表示,开展投贷联动有利于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一方面,通过探索投贷联动业务,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可有效地提升商业银行的专业能力,更好地与企业需求相对接,从而进一步扩大服务实体企业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通过信贷资金和创投资本结合,可以发挥各自优势,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深入实体经济各环节,在资金、管理、经营等各方面对企业提供多方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