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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报送资料精简六项

2015年10月01日 08:52    来源: 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杨奕)市地税局昨日正式发布个人二手房交易业务报送资料清单,对外籍个人纳税人、销售自用不满五年或唯一生活用房的纳税人等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精简。该清单自10月1日起全市统一实施。

  北京晨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个人二手房交易业务报送资料清单有5大类12个事项。与以往相比,该清单对6项具体资料进行精简。外籍个人纳税人,只需提供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时提供的护照;销售自用不满五年或者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再提供契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或买方本人不到场的情形,受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同时提供受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统一各区县(分)局关于审核买卖双方家庭唯一住房的提交资料。对于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卖方,不再要求其提供证明未成年子女信息的相关资料。房屋赠与中通过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资料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也可以不提供证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清单的出台,在为纳税人更加准确、及时地提供相关涉税资料创造便利条件的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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