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 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9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黄金 ETF
基金主代码 15993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8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23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第 45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黄金 ETF I 类场外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93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2.3287
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16,724,304.89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 0.0010
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 I 类场外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01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除息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I 类场外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 2015 年 9
说明 月 29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
的博时黄金 ETF 的 I 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
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
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