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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证券化提速 为股市投资增添机会

2015年09月15日 07:04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专家认为,整体上市有利于形成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本报见习记者 苏诗钰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中投顾问咨询顾问崔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集团整体上市能调动资本市场的投资热情,为资本市场增添新的活力,并丰富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公司结构,有利于形成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对于公司而言,目前国企上市的业务都为公司核心优良资产,没有上市的资产往往存在很多问题,实现集团整体上市之后,一方面能够提升公司融资能力,解决历史债务问题;另一方面,集团运营将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市场的监管有利于鞭策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崔瑜表示。

  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张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改革的一大优势在于,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比以往更完善,为推动国资证券化创造了条件。对于证券化程度不同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如整体上市、借壳上市、反向收购母公司等不同模式提高证券化率,目前已有12个省市公布了量化的国资证券化目标,未来5年国资证券化率均有较大提升,给市场带来投资机会。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如今的国有企业已成为国有产权控股下的产权主体多元化公司制企业,不少国企实现部分业务上市、主营业务上市,甚至整体上市。

  股权多元化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崔瑜表示,股权多元化可以通过“内涵式”和“外延式”两种途径来实现。“内涵式”是指在企业内部进行资本重新设置、调整或界定,员工持股是最典型的“内涵式”股权多元化方式;“外延式”是指在原有单一的股权结构上,引入其他成分的资本,具体主要包括增资扩股、出让产权、收购兼并、上市等途径。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在国企并购整体上市过程中,监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制度。国企并购上市往往会采用借壳上市的形式,对于此类交易的监管,应该着眼于程序审核和把关,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此外,监管部门对企业的上市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对国有企业的高管行为也应严加监管。”崔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张瑜表示,明确企业分类是国企改革的基础,只有在明晰企业所属类别后,方能确定改革边界与所适用改革方案。

  张瑜认为,此次的一大亮点在于“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将分类权力下放到地方,一方面给已经出台的地方分类方案背书,另一方面也给地方下一步改革赋予了更大的自主权,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分类,更有助于推动改革。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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